01-第一章 引论
依赖于
被以下题目直接调用
正文部分
1.3.2 练习题
- 证明:当 −2≤h≤−1 时 Bernoulli 不等式
(1+h)n≥1+nh
仍成立;
2. 证明:当 h≥0 时成立不等式
(1+h)n≥2n(n−1)h2,
并推广之;
3. 证明:若 ai>−1 (i=1,2,⋯,n) 且同号,则成立不等式
i=1∏n(1+ai)≥1+i=1∑nai.
解
(1) 当 −2≤h≤−1 时,−1≤1+h≤0。若 n=1,结论显然;若 n≥2,则 (1+h)n≥−1,而 1+nh≤1+2h≤−1,故 (1+h)n≥1+nh。
(2) 当 h≥0 时,由二项式展开
(1+h)n=1+nh+2n(n−1)h2+⋯≥2n(n−1)h2.
同理可得更一般的结论:对任意 m=0,1,…,n,
(1+h)n≥k=0∑m(kn)hk≥(mn)hm.
(3) 若 ai≥0,则
i=1∏n(1+ai)=1+i=1∑nai+若干非负项≥1+i=1∑nai.
若 −1<ai≤0,令 bi=−ai∈[0,1),则要证式化为
i=1∏n(1−bi)≥1−i=1∑nbi.
对 n 作归纳即可:由
i=1∏n+1(1−bi)=(i=1∏n(1−bi))(1−bn+1)
和归纳假设得到
i=1∏n+1(1−bi)≥(1−i=1∑nbi)(1−bn+1)=1−i=1∑n+1bi+bn+1i=1∑nbi≥1−i=1∑n+1bi.
2. 阶乘 n! 在数学分析以及其他课程中经常出现,以下是几个有关的不等式,它们都可以从平均值不等式得到
- 证明:当 n>1 时成立
n!<(2n+1)n;
- 利用
(n!)2=(n⋅1)[(n−1)⋅2]⋯(1⋅n)
证明:当 n>1 时成立
n!<(6n+2)n;
- 比较 (1) 和 (2) 中两个不等式的优劣,并说明原因;
- 证明:对任意实数 r 成立
(n!)r≤nn1(k=1∑nkr)n.
解
(1) 由算术平均值不等式,
nn!≤n1+2+⋯+n=2n+1.
当 n>1 时各数不全相等,故严格小于,从而
n!<(2n+1)n.
(2) 由
(n!)2=(1⋅n)(2⋅(n−1))⋯(n⋅1),
再对这 n 个数用算术平均值不等式,得
(n!)2/n≤n1k=1∑nk(n+1−k)=6(n+1)(n+2)<6(n+2)2.
故
n!<(6n+2)n.
(3) 比较两个上界,只需比较底数。由
2n+1≤6n+2⟺(6−2)n≥2−6,
即当 n≥2 时恒成立,而等号不可能出现。因此第 (1) 式给出的上界更小,故更好。原因在于第 (1) 式直接对 1,2,…,n 用平均值不等式,损失更少;第 (2) 式先重组再估计,信息更粗。
(4) 对正数 1r,2r,…,nr 用几何平均值不等式,
n(1r)(2r)⋯(nr)≤n1r+2r+⋯+nr,
即
(n!)r/n≤n1k=1∑nkr.
两边取 n 次方即得
(n!)r≤nn1(k=1∑nkr)n.
证明几何平均值—调和平均值不等式:若 ak>0, k=1,2,⋯,n,则有
(k=1∏nak)1/n≥k=1∑nak1n.
解
对正数 a11,…,an1 用算术—几何平均值不等式,
n1k=1∑nak1≥na1a2⋯an1,
取倒数即得
(k=1∏nak)1/n≥∑k=1nak1n.
证明:当 a,b,c 为非负数时成立
3abc≤3ab+bc+ca≤3a+b+c.
这个结果还可以推广到 n 个非负数的情况。
解
先由算术—几何平均值不等式
3abc≤3ab+bc+ca1/2,
因为再对 ab,bc,ca 用算术—几何平均值不等式就有
3ab+bc+ca≥3a2b2c2.
又对 ab,bc,ca 用算术平均值不等式,
3ab+bc+ca≤(3a+b+c)2,
取平方根便得
3ab+bc+ca≤3a+b+c.
n 个非负数时,同理可证
na1⋯an≤(2n)∑i<jaiaj≤na1+⋯+an.
证明下列不等式:
- ∣a−b∣≥∣a∣−∣b∣ 和 ∣a−b∣≥∣a∣−∣b∣;
∣a1∣−k=2∑n∣ak∣≤k=1∑nak≤k=1∑n∣ak∣;
又问:左边可否为
∣a1∣−k=2∑n∣ak∣?
1+∣a+b∣∣a+b∣≤1+∣a∣∣a∣+1+∣b∣∣b∣;
∣(a+b)n−an∣≤(∣a∣+∣b∣)n−∣a∣n.
特别要注意其中的 (1) 是应用三点不等式时的常见形式。
解
(1) 由三角不等式 ∣a∣=∣(a−b)+b∣≤∣a−b∣+∣b∣,得 ∣a−b∣≥∣a∣−∣b∣。交换 a,b 又得
∣a−b∣≥∣b∣−∣a∣,故
∣a−b∣≥∣a∣−∣b∣.
(2) 把 a2+⋯+an 看作一个整体,应用上式得
∣a1∣−k=2∑n∣ak∣≤∣a1∣−∣a2+⋯+an∣≤k=1∑nak≤k=1∑n∣ak∣.
左边不能改成
∣a1∣−k=2∑n∣ak∣.
例如取 a1=1,a2=−2,则左端为 1,中间为 ∣a1+a2∣=1;若取 a1=1,a2=2,则改写后左端仍为 1,中间为 3,看不出问题。真正的反例是 a1=1,a2=a3=1,则
∣∣a1∣−∣a2∣−∣a3∣∣=1,∣a1+a2+a3∣=3,
仍成立;但取 a1=1,a2=1,a3=−1,左端为 1,中间为 1。要使其失败,只须取 a1=1,a2=−1,a3=−1,则改写后左端为 1,中间也为 1。进一步取 a1=1,a2=2,a3=−2,改写后左端为 3,而
∣a1+a2+a3∣=1,
故不能这样改。
(3) 记 ϕ(t)=1+tt (t≥0)。由三角不等式 ∣a+b∣≤∣a∣+∣b∣,只需证
ϕ(s+t)≤ϕ(s)+ϕ(t)(s,t≥0).
而
ϕ(s)+ϕ(t)−ϕ(s+t)=1+ss+1+tt−1+s+ts+t=(1+s)(1+t)(1+s+t)st(2+s+t)≥0,
故结论成立。
(4) 分解为
(a+b)n−an=bk=0∑n−1(a+b)n−1−kak,
于是
∣(a+b)n−an∣≤∣b∣k=0∑n−1(∣a∣+∣b∣)n−1−k∣a∣k=(∣a∣+∣b∣)n−∣a∣n.
试按下列提示,给出 Cauchy 不等式的几个不同证明:
- 用数学归纳法;
- 用 Lagrange(拉格朗日)恒等式
k=1∑nak2k=1∑nbk2−(k=1∑n∣akbk∣)2=21k=1∑ni=1∑n(∣ak∣∣bi∣−∣ai∣∣bk∣)2;
- 用不等式 ∣AB∣≤2A2+B2;
- 构造复的辅助数列
ck=ak2−bk2+2i∣akbk∣,k=1,2,⋯,n,
再利用
k=1∑nck≤k=1∑n∣ck∣.
解
(1) 归纳法:n=1 时显然。由 n 的情形和二元 Cauchy 不等式
(k=1∑n+1∣akbk∣)2≤(k=1∑nak2k=1∑nbk2+∣an+1bn+1∣)2
再用二元 Cauchy 即得 n+1 的情形。
(2) Lagrange 恒等式右端是平方和,故非负,于是
(k=1∑n∣akbk∣)2≤k=1∑nak2k=1∑nbk2.
(3) 对任意 λ>0,
2∣akbk∣≤λak2+λ1bk2.
求和后得
2k=1∑n∣akbk∣≤λ∑ak2+λ1∑bk2.
取
λ=∑ak2∑bk2
即可得到最优估计。
(4) 由构造知 ∣ck∣=ak2+bk2。于是
(∑ak2−∑bk2)2+4(∑∣akbk∣)2=∑ck2≤(∑∣ck∣)2=(∑ak2+∑bk2)2,
化简即得 Cauchy 不等式。
用向前—向后数学归纳法证明:设 0<xi≤21, i=1,2,⋯,n,则
(i=1∑nxi)ni=1∏nxi≤[i=1∑n(1−xi)]ni=1∏n(1−xi).
这个不等式是由在美国数学界有重大影响的华裔数学家樊畿(Fan Ky)得到的,关于它的许多研究和推广见 [30]。
解
令
ϕ(x)=ln1−xx(0<x≤21).
则
ϕ′′(x)=−x21+(1−x)21≤0,
故 ϕ 为凹函数。设
s=nx1+⋯+xn,0<s≤21.
由 Jensen 不等式,
n1i=1∑nln1−xixi≤ln1−ss.
指数化后得到
∏(1−xi)∏xi≤(1−ss)n.
移项即为
(∑i=1nxi)n∏i=1nxi≤(∑i=1n(1−xi))n∏i=1n(1−xi).
设 a,c,g,t 均为非负数,a+c+g+t=1,证明
a2+c2+g2+t2≥41,
且其中等号成立的充分必要条件是
a=c=g=t=41.
本题来自 DNA 序列分析。
解
由 Cauchy 不等式,
(a+c+g+t)2≤4(a2+c2+g2+t2).
而 a+c+g+t=1,故
a2+c2+g2+t2≥41.
等号成立当且仅当四个数相等,即
a=c=g=t=41.
1.4 例题
集合 A 有界,即是
∃M>0, ∀x∈A,∣x∣≤M.
它的否定,即集合 A 无界,就是
∀M>0, ∃x∈A,∣x∣>M.
数列 {an} 收敛于 a,按定义为
∀ε>0, ∃N, ∀n>N,∣an−a∣<ε.
它的否定,即数列 {an} 不收敛于 a,就是
∃ε0>0, ∀N, ∃n>N,∣an−a∣≥ε0.
在这里的第一句是存在一个特定的数 ε,按照习惯,将它记为 ε0 是有好处的。
数列 {an} 收敛,按定义为
∃a, ∀ε>0, ∃N, ∀n>N,∣an−a∣<ε.
它的否定,即数列 {an} 发散,就是
∀a, ∃ε0>0, ∀N, ∃n>N,∣an−a∣≥ε0.
注 1
前面已经讲到,符号 $\forall$'' 用中文表达时有多种方式。同样在英文中它可以表达为 for any”、for all''、for every”、for each'' 等。著名数学家 Halmos(哈尔莫斯)在《如何写数学》一文(见 [20] 的 142 页)中提出,在数学写作中决不要用 for any”,而应当用 for every'' 或 for each”。我们觉得这是很有见地的建议,因为“任意”或“任何”的意思太不清楚,到底是指一个还是指所有的?笔者曾经检查了一些数学著作和论文,发现 Halmos 的意见已为很多作者所采纳。因此,我们建议初学者在看到 ∀ 时也以理解为“对每一个”或“对每一个给定的”为好。
注 2
符号 ∀ 和 ∃ 在数理逻辑中分别称为全称量词和存在量词。对偶法则是数理逻辑中的一个规则(的重要使用)。它实际上来自日常生活中的逻辑思维,只是经过上述改造后在数学中更便于使用而已。有了这个工具之后,不论 (1.5) 有多长,都可以轻而易举地将它的否定说法的正面叙述立即写出来,“脑筋都不要动”。这比起重复从 (1.3) 到 (1.4) 的思维过程要方便得多了。如果读者对数理逻辑有兴趣,这里可以推荐获得“普利策文学奖”的一本著名的科普读物 [23]。读者在其中不仅会找到逻辑,还会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内容,包括美术和音乐。
1.4 练习题
以正面方式写出下列命题或叙述的否定(有几题可在以后再做) 1
解
各题的否定依次为:
A 无上界,即
∀M∈R, ∃x∈A,x>M.
以正面方式写出下列命题或叙述的否定(有几题可在以后再做) 2
解
“b 是 A 的最小值” 等价于 “b∈A 且 ∀x∈A, b≤x”,其否定为
b∈/A或∃x∈A, x<b.
以正面方式写出下列命题或叙述的否定(有几题可在以后再做) 3
解
f 在 (a,b) 上不是单调增加函数,即
∃x,y∈(a,b), x<y,f(x)>f(y).
以正面方式写出下列命题或叙述的否定(有几题可在以后再做) 4
解
f 在 (a,b) 上不是单调函数,即它既不是单调增加函数也不是单调减少函数。故可写成
∃x1<x2, f(x1)>f(x2),∃y1<y2, f(y1)<f(y2).
以正面方式写出下列命题或叙述的否定(有几题可在以后再做) 5
解
A⊂B⟺∃x, x∈A 且 x∈/B.
以正面方式写出下列命题或叙述的否定(有几题可在以后再做) 6
解
A−B=∅⟺∀x∈A, x∈B.
以正面方式写出下列命题或叙述的否定(有几题可在以后再做) 7
解
{xn} 不是无穷小量,即
∃ε0>0, ∀N, ∃n>N,∣xn∣≥ε0.
以正面方式写出下列命题或叙述的否定(有几题可在以后再做) 8
解
{xn} 不是正无穷大量,即
∃M, ∀N, ∃n>N,xn≤M.
评论
支持 Markdown 和 LaTeX 数学公式。